电话:0432-62034313 0432-62021722
邮箱:mzsfjd@163.com
回顾:我国第一起亲子鉴定案例
本文所要披露的是32年前一桩普通中国老百姓的民事纠纷案。之所以旧事重提,是因为此案极其特殊并且鲜为人知,它竟使公安部破例采用当时仅限于刑事技术鉴定的“DNA指纹检测”去确定一对父子有无血缘关系,从而首开如今已相当时髦的“亲子鉴定”的先河……
故事要从1984年说起。一个寒冷的冬天,某研究所工人李庆林一家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随着一阵鞭炮声,27岁的李庆林手挽自己的新娘杜文芝举行了婚礼。
没想到,新娘新郎在良宵之夜闹起了别扭,个中细节不庸赘言,反正是杜文芝作为初涉性事的新娘子满怀委屈,一个劲儿埋怨丈夫。刚开始,李庆林面红耳赤,唯唯诺诺,时间久了,便忍不住恶语反击。于是,两人的关系日益紧张。
一年后,李庆林去外地承包一个工程,一走就是一个月。等他返家后,看见妻子杜文芝坐在梳妆台前,只顾描眉抹粉,对丈夫的归来十分冷淡……李庆林不禁心生闷气。
吃晚饭时,杜文芝刚扒了几口饭,便突然撂下碗筷,扭身去呕吐,当即脸色煞白,好不吓人。李庆林急忙跟过去问:“怎么?你不舒服?”
杜文芝有气无力地说:“最近我老是恶心,小姐妹们说我怀孕了。”
怀孕?要生小孩?!李庆林大喜,手舞足蹈。
经医院检查:杜文芝确实怀孕了。
让李庆林难以理解的是,妻子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而且脸色总是阴沉沉的。这时,有人暗示李庆林要多留意一下妻子的行踪。李庆林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屈辱和痛苦,但考虑到妻子有孕在身,他硬是把猜疑压了下去。
一天,杜文芝突然打破沉闷的空气,告诉丈夫自己的母亲患了重病,需住院治疗,她要去陪伴。李庆林点头同意,并提醒妻子注意自己的身体。
两天后,李庆林也提着补品去丈母娘家探望。杜母大惊道:“我没生病呀,我这身体不是好好的吗?”
李庆林的心猛地一沉,他直截了当追问妻子的下落。杜母更觉蹊跷,她反问道:“文芝去大连出差了,你怎么不知道?”
被欺骗的李庆林失去理智地冲到杜文芝单位问个究竟。单位领导一见面就说:“你来得正好,你老婆编造谎话,说是在家里保胎生小孩,可和她同组一位姓杨的男师傅的家属找到厂里来了,说他们两人相约去了大连。这件事,你这个当丈夫的最好给我们解释解释。”
解释?李庆林站在那里,怒火燃烧。
1986年7月,杜文芝生下一男孩。
娃娃响亮的啼哭,蠕动的手脚,晶亮的眼睛实在招人喜爱。但是李庆林不闻不管,他对妻子的行为疑窦丛生。
杜文芝感到满腹委屈,她不理解丈夫为何厌恶自己,甚至厌恶儿子?
有一天,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正在给儿子哺乳的杜文芝发现孩子发起高烧,就急忙叫丈夫陪着一同去看医生。李庆林却发出冷笑,一字一顿地说出了压抑在心中很久的一句话:“我问你,这,是不是‘野种’?”
杜文芝脸色苍白地说:“我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天,你对儿子疑神疑鬼,咱们还不如离婚!”
李庆林和杜文芝真的走上了法庭,他们互相发难,唇枪舌剑地攻击对方。经过长达数月的调解,双方一口咬定要离婚,但是问题没搞清楚:李庆林到底是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因为这涉及到孩子今后的抚养费用。
李庆林陈述了对妻子的种种疑点。
杜文芝愤怒答道:“我是个清白的女人,我去大连为亲戚奔丧,确实隐瞒了家里人,因为怕我母亲知道伤心。至于我和男同事同行,纯属巧合。”
李庆林隔着桌子冲妻子大吼:“反正这孩子不是我的!”
妻子肯定地说:“这孩子就是你的!”
夫妇两人都要求做血液鉴定。到底谁在撒谎?法官们紧锁眉头,不知如何判案。如果做血液鉴定,当时民事检测手段是人体白细胞还原技术(HLA),但这项技术采用的是概率排除法,有误差,在许多案例中采用,曾出现过一些问题。于是,法庭暂缓宣判,没有同意双方要求作血液鉴定。
1987年底,法庭正式宣判,准予两人离婚。同时认定李庆林的指控证据不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则须每月支付18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成人。
几年过去,李庆林离婚后,生活出现了转折,不仅结了婚,还做了爸爸,一家人其乐融融。回忆旧事,恍如隔世。
杜文芝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她含辛茹苦地拉扯孩子,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一天,一件小事终于导致了她的生活又起波澜。
那天她上街购年货时把钱包丢了,啥也没买成。初一早晨,儿子端个饭盒进来,说是邻居伯伯看他们母子俩可怜,送来一盒水饺。5岁的儿子瞪着黑亮的眼睛,劝妈妈吃,杜文芝噙着泪转身躺下佯睡。一会儿,儿子举着饭盒,跑过来欢快地推着她说:“妈妈快起来吃饺子,这里面全是肉呢!”杜文芝的泪水唰地流了下来……
事后,小姐妹们都来劝她:“你太傻了,李庆林就这样养儿子?现在是什么物价,十几块钱管啥用?叫李庆林增加抚养费!”
小姐妹的提议促使杜文芝重新走进法院,提出让前夫增加对儿子抚养金的诉讼请求。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竟给她带来了另一种结果!
李庆林来到法院应诉,他说他对任何审判结果都不再感兴趣,只有一件事:除非做亲子鉴定。
旧事重提,为慎重起见,主审此案的法官突然产生奇想:能否把用于刑事技术鉴定的“DNA指纹检测”移用到民事案件中?
为此,法官先后数次带材料专程进京到高等法院和公安部进行咨询申请。很快,有关部门发函答复此民事诉讼案当事人双方连同孩子去北京进行首例“DNA指纹”亲子鉴定。
有必要对此做点专业说明,“DNA”主要存在于细胞核中,是复制和传递遗传信息的物质基础。由于它在每个人身上都会有差异,两个人具有相同“DNA”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法医学界便有“DNA指纹”的说法,被认为是识别个人最可靠的依据。
李庆林和5岁的李×被同时提取了血液。
结论出来了:李庆林和李×不存在血缘关系。
杜文芝顿时如五雷轰顶,瘫坐于地。她打着冷颤,慢慢回忆起一段往事:那是她刚结婚时,同班组的杨×总喜欢与她独处,并讲各种趣闻逗她乐。杨×是个有妇之夫,样子潇洒,很讨女人喜欢。一天午休时,杨×突然搂住杜文芝,说了一堆令人面红耳赤的话。杜文芝怦然心动,情不自禁地和他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仅仅只有这一次……
不管怎样,法院最终依法办事,判决李庆林不再承担对李×的抚养义务,并由杜文芝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及李庆林已支付5年的抚养费。至此,这桩长达数年的民事案子终于准确审结了。全国最高法院在1992年专门就此案做出批示:“DNA指纹”检测技术可以用到民事案件的“亲子鉴定”中。
事隔32年,这项鉴定已风靡全国,然而有谁知道,当初那桩亲子鉴定的首案里面包含了多少辛酸的泪水和不尽的恩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