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切实加强公务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

      

禁毒办通【20163

关于切实加强公务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疆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各地公务员吸毒问题呈增多趋势。据国家禁毒办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统计,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吸食毒品公务员532人次登记入库473,占当年查获吸毒人员总数的万分之五,同比增长34%。对此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长郭声琨,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禁毒办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这一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加强公务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公务员吸毒现象日益增多形势的严峻性。近年来,各地公务员染毒问题呈蔓延增多趋势,总体上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上升。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吸毒公务员仅为45人,2011年突增至202人,2012-2014年查处人数分别为295人、311人、398人,2015年达532人次,公务员群体染毒规模逐年扩大。二是人员遍及各地。统计显示,20北至2015年全国31个各(自治区、直辖市)均查处了吸毒公务员。按查处人数排序,前九位依次为湖南200人、黑龙江135人、湖北113人、内蒙古105人、四川90人、陕西77人、山东63人、辽宁59人、新疆59人,中南地区分布较为集中。三是涉及部门广泛.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吸毒公务员涉及多行业多部门,以基层单位的科员、副科级为主,也有地方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四是滥用种类以合成毒品为主.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吸毒公务员主要吸食冰毒、“麻谷”、摇头丸、“K粉”等合成毒品。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查处的滥用合成毒品公务员占吸毒公务员的73%,滥用海洛因的占25%。公务员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社会形象应该是正面的,这个群体涉毒,不仅严重伤害个人、家庭、社会,也严重损害公务员队伍形象及党和政府公信力。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吸毒问题蔓延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二、认真分析公务员吸毒现象增多的原因。公务员吸毒之所以越来越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毒品预防教育存在缺失。被查处的吸毒公务员大多数没有接受过全面的毒品预防教育,对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吸食合成毒品不会上瘾,可以提神、好玩、助性,一旦受人诱惑或怂恿,极易出于好奇心而尝试吸毒。二是个人丧失底线。被查处的吸毒公务员大多数思想信念缺失,正能量不足,容易受到身边奢靡享乐等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扭曲,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原则底线抛之脑后,以致于失去了对毒品的抵抗力,最终走上吸毒不归路。三是组织和领导教育监督不力。被查处的吸毒公务员所在单位、部门大多存在教育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不少吸毒公务员在问题暴露前,其工作状态不正常,但其单位和领导对苗头性问题未能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教育挽救。四是打击处理力度软没有震慑作用.目前,一些地方对查获吸毒的公务员只给降级、警告等处分,没有依法依纪律严格处理,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不多,清除出队伍的更少,有的出于人情甚至查获后不处理也不登记,对整个公务员队伍的震慑作用不强。各级禁毒部门要对本地公务员吸毒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有针对性的防治办法。

    三、切实加强公务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各地要切实开展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广大公务员的毒品预防教育。各级禁毒部门要按照中央6号和49号文件精神要求,主动协调推动并配合省、市、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领导干部培训及公务员培训中设立毒品预防教育课程,拓宽宣传教育渠道,让每一个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各类培训中至少接受一次毒品知识教育,了解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毒品,深刻认识合成毒品危害,提高对毒品的警惕性。二是加大对公务员吸毒问题的排查发现和查处力度。各地要继续部署公安机关强化对公务员吸毒违法行为的查处发观工作,扩大毒品线索来源,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和出租房屋等涉毒高危场所的集中清查,对公务员吸毒问题切实做到“零容忍”。对查获的吸毒公务员要查清真实身份,严格依法处理,认真登记入库信息,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捡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禁查获不立案、私放嫌疑人及瞒报身份和降格处理。三是协调开展公务员招录吸毒检测工作。毒品滥用问题严重的地方要积极配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吸毒检测项目纳入部分地区和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招录体检范围,开展对新招录公务员的身份信息与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的碰撞比对,协助把好公务员队伍“入口关”。四是加大对公务员吸毒问题严重地区的抽查暗访和约谈问责力度。对公务员吸毒案件频发、问题严重地区,各省级禁毒部门要适时组织力量开展暗访或突击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对于因公务员吸毒问题严重被我办列入重点整治的地区,要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其整改治理的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其借鉴云南德宏州、湖南衡阳县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下发《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处理办法》的做法,建立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毒检排查和发现查处工作机制,吸毒问题严重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省级禁毒委员会要适时会同组织部门约谈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和责任追究措施,并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坚决遏制党员、公务员吸毒问题发展蔓延势头。

特此通知。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46

 

抄报: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抄送: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