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司法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司法鉴定人群体有着不一样的职业特征或者“特质”。一名优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十个方面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专业
专业能力是司法鉴定人有效开展鉴定工作的基本功和抓手。司法鉴定人应当全面掌握自己领域的相关知识,并且做到熟练运用,融会贯通;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书面、口头)。
博学
司法鉴定的特点,不仅要求司法鉴定人必须具有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求司法鉴定人应当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包括历史、地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甚至对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和生活常识等也要有所知晓。
同时,要注重将专业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不教条。总之,司法鉴定人最好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既是专家,又是杂家。
思辨
司法鉴定人要努力克服两种倾向:一是不能做“书呆子”,不要机械、死板、生搬硬套地理解鉴定,只懂技术,不会沟通。而要既能呆的了实验室,也能出得了庭;二是不能做“泥腿子”,不要完全脱离现实,不讲实际,只讲理论。同时,司法鉴定人要有独立的思辨能力,对各种理论学说要仔细甄别、分析判断,不要人云亦云;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要深入分析思考,努力做到厘清事实,还原真相,精准定性。
坚韧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具有对抗性强的特点,意味着司法鉴定人有时候需要真刀真枪地在法庭上陈述事实。
在法庭上,律师的任务是推翻你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人如果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和过硬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出庭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就很容易望而却步,不能使出全力坚持到最后而半途而废。
情怀
做一名好的司法鉴定人,除了专业能力之外,还需要有勇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悲天悯人的道德情怀。特别是一些复杂的案件,由于鉴定难度大、办案成本高、工作成效低,很多司法鉴定人不愿接手、不敢接手。司法鉴定人只有秉持一颗正义的心,不让冤案、错案泛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包容
司法鉴定的本质很大程度上是经验和实验的结合。经验既是实践的总结,同时也是一种个人的认知。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积累、工作经历、生活阅历和所处立场不同,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倾向也往往不一致。
有人说,司法鉴定人之间存在着同行相轻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对不同观点、不同意见、不同做法未能持包容的态度。司法鉴定人应当对不同观点持开放性的态度,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要固执己见,自以为是。
良知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或者说法律有道德底线。虽然每个人心中的道德标准和正义观不一样,但是人类还是有共同良知的。虽然司法鉴定人不是正义的化身,也不代表正义,但是应当内心有正义感,要努力做积极正面的事情,而不应当做泯灭良知的事情,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不能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什么事情都愿意干、什么事情都答应,这样子做不但很容易成为“骗子”,而且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敬业
司法鉴定人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公正、公平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最大限度地保证鉴定结果的正确性,而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有尽职尽责、服务到位,努力过了,内心才不会有遗憾,不会有愧疚。
健康
司法鉴定人“白天实验忙鉴定,夜晚报告堆枕边”,工作、生活大多没有规律,休息时间常常被挤占,加上法官千叮咛、万嘱咐,心理压力特别大,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胜任司法鉴定人这份职业。
平和
虽然司法鉴定人应当坚持原则,不能一味妥协,更加不能唯唯诺诺,自废武功,不敢多说一句话,但是也应当养成做事理性、平和、规范的职业习惯。不能完全脱离案件事实和证据而“死磕”、“胡磕”、“乱磕”,而要讲事实、讲法、讲理、讲情。同时,年轻司法鉴定人要摆正心态,不能急功近利,而要一步一个脚印地练好基本功,学好专业技能。
本中心依托北华大学及附属医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出色完成各种司法鉴定项目,其中优势项目有:伤残程度鉴定、法医学死因分析、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毒物/毒品/酒精定性定量分析、医疗纠纷、体表损伤计算机测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微量物证、痕迹鉴定、文书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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