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和同村村民发生冲突,扔板凳砸向对方头部。伤者出院后,伤人者何虎民意外发现伤者所做的8次CT均显示颅底平扫未见异常,而旬邑县人民医院颅脑外科医生却得出了伤者颅底骨折的结论。对此,何虎民及亲属质疑医院过度治疗。
12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经司法鉴定,“伤者颅底骨折”诊断不成立,此外伤者住院期间检查、用药等不合理性费用达12566.23元。
旬邑县卫计局曾称:
检查用药均符合规范
48岁的何虎民是旬邑县湫坡头镇北崖头村村民。今年4月5日,村上一户人家办丧事,他去帮忙时喝了不少酒,和村民何某发生了口角,争执中他将一个小木凳扔向何某,对方躲闪不及被木凳砸中头顶倒地不起。随后,何某被送往旬邑县医院。
事后,对方在医院住了48天,诊疗费花了2.2万元,并以医院诊断证明显示自己被打成颅底骨折为由,提出了共计5.9万余元的赔偿,其中医疗费用2.2万元。这让何虎民很难接受。“里边啥项目都有,打伤头部还做了多次腹部B超,光吸氧气就吸了208个小时。”何虎民及家属认为医院有过度治疗嫌疑。对此,旬邑县卫计局组织三名颅脑专家进行调查。随后给出的调查结果为,旬邑县医院给伤者进行的所有检查及诊断均符合医疗相关规范,用药均有依据。
因何虎民不认可院方的治疗程序,双方协商未果。何某遂将何虎民告上法庭,何虎民家人寻求司法部门对医院诊断结果进行鉴定。
卫计局工作人员:
是否追究过度治疗责任
根据司法结果再作处理
27日,华商报记者从何虎民家人提供的司法鉴定结果上看到,经法医阅看病历、CT片并进行检查,伤者何某“颅底骨折”诊断不成立。此外,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何某住院期间三维重建、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以及气垫床治疗、双下肢空气波治疗等18项治疗及用药均为不合理检查及治疗情况,不合理性费用达12566.23元。
近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等,伤者何某的合理住院天数为23天,其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总共合计为14613.09元,由打人者何虎民支付10229.16元,其余4383.93元由何某支付。此外,何某需要支付何虎民2000元司法鉴定费用。
针对法院判决,旬邑县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治疗情况,是否属于过度治疗,相关部门是否应对其追究责任?就此,12月27日下午6时,华商报记者联系旬邑县卫计局此前负责处理此事的焦姓工作人员,他表示,该案已走司法程序,会根据司法结果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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