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流程怎么走?生活中出于精神病人犯下的刑事民事案件,需要鉴定其精神能力,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本中心依托北华大学及附属医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出色完成各种司法鉴定项目,其中优势项目有:伤残程度鉴定、法医学死因分析、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毒物/毒品/酒精定性定量分析、医疗纠纷、体表损伤计算机测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微量物证、痕迹鉴定、文书鉴定等。
咨询电话: 0432-62166099 0432-6216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