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他山之石 | “毒驾”零容忍

  引言

  驾驶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简称“毒驾”。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慢21%。“毒驾”所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国外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就开始聚焦“毒驾”的管理,在法律处置程序和装备查处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美国和英国尤为典型。

  美国

  201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警察局发布的“毒驾”现场图片

  1915年,加利福尼亚首次立法禁止“毒驾”;随后各州相继出台法律将“毒驾”行为与“醉驾”行为规制在一起,形成“受损性驾驶”法;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各州全部通过禁止“毒驾”的法律;2010年,美国制定《全国毒品控制战略》,将“毒驾”列为重点控制对象。

  药物分类

  基于使用者的症状,“毒驾”药物分7类:

  中枢神经抑制类,如丙种羟丁盐酸(神仙水);

  中枢神经兴奋类,如可卡因和甲基苯丙胺(冰毒);

  幻觉剂类,如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摇头丸);

  大麻类,如草药(大麻烟);

  吸入剂类,如一氧化二氮(笑气);

  PCP类,如氯胺酮;

  麻醉性镇痛剂类,如海洛因、吗啡。

  执法流程

  第一步(观察):当警察发现驾驶员行为异常后,当场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驾驶员携带吸毒工具,即对“毒驾”嫌疑人实施拘捕。

  第二步(检测):警察将嫌疑人送往证据检测中心后,对其进行药物评估和鉴定。

  第三步(取证):经评估后,药物测试专家提取嫌疑人血液至实验室分析。

  第四步(处罚):如血液检测结果为阳性,警方将会通知驾驶证发放机构暂扣嫌疑人驾照,并提交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指控。

  确认程序

  在美国,主要根据“毒驾”人员对7类药物使用后的反应症状,确认驾驶人是否“毒驾”。该程序由12个步骤组成,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执法证据,除第一步由警察操作,其余步骤均由药物识别专家完成。

  步骤1(酒精呼吸测试):对嫌疑人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如果非“酒驾”,转下步。

  步骤2(嫌疑人交接):向警察了解嫌疑人的行为、外表、驾驶方式和其他证据。

  步骤3(初步检查):向嫌疑人询问健康状况和最近饮食、饮酒、服药等情况并进行第一次脉搏测试。

  步骤4(眼睛测试):对嫌疑人进行水平性、垂直性眼震测试及眨眼测试。

  步骤5(分散注意力测试):对嫌疑人进行平衡、直行、转身、单脚直立、用手触鼻测试。

  步骤6(生命特征测试):对嫌疑人进行血压测试、体温测试和第二次脉搏测试。

  步骤7(暗室测试):对嫌疑人进行室内光线、接近黑暗和直射光3种强度光线测试。

  步骤8(肌张力测试):对嫌疑人手臂测试,测试嫌疑人肌张力的变化。

  步骤9(注射部位检查):对嫌疑人手臂、脖子、脚踝、脚趾等可能注射部位检查。

  步骤10(陈述及询问):向嫌疑人询问有关药物使用情况,出示检查结果。

  步骤11(评估意见):判断嫌疑人的异常是否由药物引起。

  步骤12(毒理检测):提取嫌疑驾驶员的血液或尿液样本,送实验室进行化学测试。

  英国

  英国对“毒驾”的管理较为完备,在其检查设备(毒品测试仪)方面尤为明显:早在2003年,《铁路及运输安全法》就提出要使用毒品含量检测仪查处“毒驾”;2013年,英国内政部制定《初筛毒品测试仪》产品标准。以下内容摘自标准中的部分重点。

  设备定义

  一种以比色变化、灯光显示、文字显示等方式定性测量人体唾液中可能存在的一种毒品或几种毒品情况的仪器。

  设备组成

  主要包括样本采集模块和测试读取模块:样本采集模块采集唾液样本并分析显示测试结果;测试读取模块自动读取样本采集模块的显示测试结果并打印测试报告。

  启示

  (1)标准方面。加强“毒驾”认定和查处装备的标准化研究。在认定方面,建议制定车辆驾驶人员毒驾认定等标准规范,对体内常见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和代谢物的浓度设定认定阈值,参照美国“零容忍”做法,超过阈值一律认定为“毒驾”;在查处设备方面,参照国外标准,推动制定我国唾液毒品含量检测仪标准,明确相关的组成、功能、阈值、计量、测试等要求,并通过检测认证和目录管理加强产品监督。

  (2)程序方面。2017年1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41号令)增加了关于以唾液作为检测样本的规定,建议制定出台相关执法程序,指导民警在使用唾液毒品含量测试仪时,如何开展样品提取、毒品检测、证据固定、安全防护等工作,明确公安交管部门、禁毒部门、治安部门等多警种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移交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3)法律方面。借鉴国外做法和我国在“酒驾”入刑方面的治理经验,推动“毒驾”入刑,如对“毒驾”者实施拘役刑事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对“毒驾”法律责任的管理,如对“毒驾”者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提高罚款金额、限制考取驾证等措施,对拒绝“毒驾”检测的,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当场实施强制检测等措施。


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

   本中心依托北华大学及附属医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出色完成各种司法鉴定项目,其中优势项目有:伤残程度鉴定、法医学死因分析、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毒物/毒品/酒精定性定量分析、医疗纠纷、体表损伤计算机测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微量物证、痕迹鉴定、文书鉴定等。            

咨询电话

0432-62166099

0432-62166090

QQ在线咨询